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性质

    1.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英文名称:Education and Training Committee of China Heat Treatment Association; 

    2. 本委员会在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领导下,融合热处理及其相关领域热心教育培训工作的高校、企业和研究院所的组织或个人,自愿形成的服务型工作委员会;

    3. 本委员会严格遵守热处理行业协会章程,基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厚基础、强融合、重突破”为指导思想,“学以致用、触及巅峰”为理念,利用“三位一体、双标融合、双准认证、一荐互联”(3221)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育培训平台,培养持续性材料热处理创新人才,支撑新材料与高端装备制造,推动国家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乃至创造大国战略转变的实现;

    4. 本委员会接受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及其所属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5. 本委员会所在地:哈尔滨市。

二、任务

    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的任务包括:

    1. 贯彻国家战略、热处理技术与人才培养路线图;

    2. 创立中国热处理行业创新型教育和培训体系,以“厚基础、强融合、重突破”为指导,“学以致用、触及巅峰”为理念,推广“3221”热处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3. 建立国家热处理人才需求和瓶颈热处理技术动态库;

    4. 建立教育培训课程,编写相关教材;打造教育和培训平台,包括基础教育平台、培训拟实化平台、知识与技能/创新创业平台、人才与成果展示平台、资格认证平台、一体化培养推荐也互联平台;

    5. 针对材料热处理专业学生和工作者,融合校企目标和优势资源,开展“知识与技能”与“创新创业”教育和培训;面向需求,推广教育培训和技术成果、提供咨询和专家服务;健全互联机制,完成基于互联的“热处理人才及技术成果推荐”,保证热处理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

    6. 建设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网站,开发在线继续教育培训与管理;

    7. 促进热处理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机构 

    1. 本委员会由来自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专家、国内相关高校、企业和研究院的30-40名成员组成;

    2. 本委员会任期5年,由会员推荐选举产生,并报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批准;任期内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

    3. 本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4-6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4名;

    4. 本委员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奉献精神,热处理专业造诣深,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 

四、工作制度

    1. 在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年度活动期间,本委员会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2. 本委员会每年开展1-2教育培训活动,如热处理知识与技能/创新创业培训和竞赛、热处理专业学生或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培训、技术咨询等活动;

    3. 本委员会积极宣传、推广教育培训成果,如通过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会刊《热处理技术与装备》面向行业宣传报道;

    4. 在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领导下,本委员会利用教育培训平台积极推广热处理创新人才和创新技术成果;

    5. 本委员会成员应参加教育培训年度工作会议,并积极承担委员会布置的教育培训任务,及时反映教育培训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经费

    本工作委员会经费:参照国家有关部门教育培训工作收费标准,适当收取相应费用;此外,通过申请教育培训项目,获得工作经费支持,并接受社会定向捐助或赞助,等。

六、其它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2016年12月23日 05:58